2008年10月15日 星期三

10/9公共圖書館

世界人權宣言
第十九條

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; 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, 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、接受和傳播消息和思想的自由。.

公共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

蒐集、整理、保存圖書資料及地方文獻得視需要設立分館、民眾閱覽室、圖書巡迴車或巡迴站

圖書館法

第七條
圖書館應提供其服務對象獲取公平、自由、適時及便利之圖書資訊權益。
前項之服務,應受著作權法有關合理使用館藏規定之保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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